中证协拟出台券商发行承销新规:统一注册制各板发行承销规则******
澎湃新闻记者 田忠方
就全面注册制下券商的发行承销,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起草了新规进行进一步的规范。
2月3日,澎湃新闻记者获悉,近日中证协为适应全面实施注册制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发行承销行为,落实承销商责任,制定形成了《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承销规则》”),并向行业征求意见。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起草的《承销规则》,对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特别条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等多项规则进行了整合优化。
总体来看,《承销规则》共六章七十二条,包括总则、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自律管理、附则等。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明确路演推介的要求、二是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三是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四是切实加强自律管理。
“《承销规则》的起草思路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落实注册制改革监管转型要求,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加强承销商自律管理。二是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形成简明清晰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中证协指出。
明确路演推介的要求,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
在路演推介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三方面明确。一是细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承销业务路演推介过程中的推介方式、推介范围。
《承销规则》要求,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与拟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进行一对一路演推介,介绍公司、行业基本情况,但路演推介内容不得超出证监会及交易所认可的公开信息披露范围。
二是明确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公众投资者推介的具体要求,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帮助网下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发行人基本面、行业可比公司、发行人盈利预测和估值情况。
三是规定主承销商聘请律师的相关要求。《承销规则》明确,主承销商应当聘请参与网下发行与承销全程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在路演推介活动前对发行人管理层、参与路演的工作人员和证券分析师等进行培训,强调发行人对外宣传资料的口径,包括宣传材料与发行人实际情况的一致性、不允许透露公开资料以外的信息、不允许存在夸张性描述等。主承销商应当要求律师事务所出具培训总结,并督促律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等。
进一步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主承销商可以设置配售决策委员会
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三方面明确,一是细化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的核查要求,规范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报价进行簿记建档场所及管理的要求。
二是规定主承销商可以设置配售决策委员会,并明确委员会的组织构成、履行职责程序,细化配售原则的制定要求以及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等出具承诺函的核查要求。
三是细化关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主承销商义务,规范配售行为,督促其加强配售过程管理。
两方面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明确六项报告内容
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两方面再明确。
一是明确主承销商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具体要求。
具体而言,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盈利预测、发行人分析、发行人所在行业分析、募投项目分析、可比上市公司分析(如有)、风险提示六个部分,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是否给出估值分析结论,并细化了相关内容的具体要求。
二是对报告的提供方式、撰写原则、内部制度、证券分析师行为等作出规定。切实提高报告独立性、专业性、实用性,引导其发挥定价引导作用。
四方面强化自律管理,协会建立股票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
在自律管理方面,《承销规则》提出了四大要求。一是明确承销商应当向协会报送路演推介活动的初步方案、发行承销总结报告、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报告(如有)、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及总结情况,加强承销商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环节管理,落实承销商责任。
二是中证协建立股票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督促承销商履职尽责,并向行业积极推广发行与承销示范实践,引导行业对标提升。
三是明确承销商存档备查的承销资料要求与协会现场检查事项,加强自律检查标准管理。四是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净化行业生态。
《承销规则》起草沿“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等两思路
对于《承销规则》的起草思路,中证协表示,一是落实注册制改革监管转型要求,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加强承销商自律管理。
其中,明确承销商路演推介相关要求,细化发行与配售等规定,明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撰写、提供方式、相关制度等要求,切实提高报告质量,促进形成市场化发行承销机制,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承销行为。此外,引导承销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规范承销业务收费。
“另一方面,是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形成简明清晰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明确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承销业务适用本规则,并作出差异化安排。”中证协进一步指出。
【国际锐评】美国作为头号毒株流行国,居然贼喊捉贼!******
1月5日起,美国将对来自中国的旅客实行入境限制措施,理由是中国国内疫情“可能会突变出新毒株、带来疫情传播风险”。然而从毒株分析的事实来看,中国当下流行的BA.5亚分支是美国数月前的主要流行毒株,而上海、杭州近日检出的最新毒株XBB.1.5,恰恰是美国现在的头号流行毒株。可见,中国是全球疫情流行的受害者,而美国无视事实、违背科学的做法,是一出贼喊捉贼的政治闹剧。
美国疾控中心(CDC)监测数据显示,美国流行的毒株不断更新换代。去年7月至10月,BA.5成为美国主要流行毒株,到11月份让位于BQ1、BQ1.1,到12月XBB.1.5毒株流行,新感染病例占比升至41%。CDC还预计,在美国东北部,XBB.1.5导致了约75%的新病例。由于具有极高的“免疫逃逸”能力,XBB.1.5已经成为美国头号流行毒株。
据全球流感共享数据库监测,目前至少有74个国家和地区发现了XBB.1.5,其中美国有43个州检测到该毒株。不少美国专家指出,第一个报告的XBB.1.5样本可追溯到10月下旬的纽约和康涅狄格州。
XBB.1.5在美国被发现时,中国仍在实施严格的疫情防控政策。去年11月11日,中国发布了优化疫情防控的二十条措施,12月7日发布了“新十条”。不管是中国现阶段流行的BA.5疫情,还是最新监测到的XBB.1.5毒株,出现的时间都要晚于美国和许多其他国家。中国目前流行的新冠毒株之前已经在世界各地传播。
随着新冠病毒感染的全球流行,变异株不断出现,任何地方都有可能出现新的毒株。因此,针对中国采取特别入境限制缺乏科学依据,更加没有必要。在大多数国家取消入境限制的情况下,头号毒株流行的美国有针对性地搞入境限制,纯属倒打一耙的政治操弄,真可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三年来,中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抓住一个个窗口期优化调整防疫政策,疫情流行和病亡数保持在全球最低水平,为全球抗疫与经济复苏作出重要贡献。针对疫情新变化和抗疫新形势,中国通过全球流感共享数据库,分享了近期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的病毒基因数据,体现了一贯的公开透明。
相比之下,美国始终将防疫政治化、“甩锅”推责。这不仅让自身沦为“全球第一抗疫失败国”,还导致疫情在全球传播,拖累了全球抗疫进程。
美国把自己包装成受害者,实际上中国才是受害者。三年来的经验教训一再证明,政治抗疫挡不住疫情传播,团结合作才能走出困境。美国政府此番将目标对准入境中国游客,是一错再错,也是南辕北辙的徒劳之举。
当前,中国正努力更好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疫情趋于平稳,经济正在复苏。1月8日起,中国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不少国家反响热烈。
三年来,美国试图操弄疫情防控来达到政治目的,结果让超过108万美国人付出了生命代价,阻碍了全球抗疫与经济复苏。三年后的今天,贼喊捉贼的美国还不吸收教训、迷途知返吗?(国际锐评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