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专题片《永远吹冲锋号》第四集《永远在路上》******
四集电视专题片《永远吹冲锋号》第四集《永远在路上》,1月10日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晚8点档播出。片中披露了河南省委原常委甘荣坤、安徽省泗县拆迁事务六所原所长王红卫、震动山西的地方金融领域反腐风暴3起案件细节。
嗜赌成瘾、干预司法!甘荣坤腐败细节披露
甘荣坤,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曾长期在海关系统工作,先后任湖北省副省长,黑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21年5月被立案审查调查。
甘荣坤的贪腐,在海关系统任职时就已经开始。当时负责基建工程的他常与建筑行业的老板们一起吃喝玩乐,在这个过程中,他逐渐嗜赌成瘾,这也成了老板们“绑定”他的绳索。
2002年到2018年,甘荣坤在商人老板陪同下,以多种方式赌博,在最疯狂的阶段,他通过与境外赌场连线玩百家乐、网上下注赌球以及“斗地主”等方式连续赌博,欠下巨额赌债,除找老板代付外,甚至不得不将受贿的一套房子卖掉还债。在因公出国出境期间,他多次偷偷跑到当地赌场大肆赌博,输了老板买单,赢了自己拿走,输赢数额累计上千万元。
党的十八大后,甘荣坤仍然刹不住贪腐的“惯性”。他在湖北、黑龙江、河南等地任职期间,为多名老板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多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甘荣坤在担任黑龙江、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违规插手干预案件,以案谋私。一方面私下打招呼,一方面在正常工作程序中夹带私货。
一位刘姓商人,认识甘荣坤后还没请他办事,先“豪爽”地送上了一千万元。不久后,刘姓商人告诉甘荣坤,自己侄子在洛阳被公安机关拘留,希望他帮忙捞人。甘荣坤知道,干预刑事案件影响格外恶劣,心里并不太情愿。尽管他想要推托,刘老板还是当场拨通了时任洛阳市政法委书记娄会峰的电话,递到了他手里。
河南省洛阳市政法委原书记娄会峰:那个老板直接打给我的,他上来第一句话就说娄书记,甘书记和你讲话。甘荣坤说,你能不能协调一下,人放了,很直接。
娄会峰把招呼一级级打下去,刘老板的侄子第二天就被违规释放。
越到后期,甘荣坤越来越用权任性。从民事纠纷到刑事案件,从本省到外省,从政法系统到其他系统,甘荣坤帮老板打招呼谋利的范围越来越广,收的财物也越来越多,到落马时,已收受财物1.66亿余元。
甘荣坤自以为手法隐蔽,然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已经陆续从多方面收到了关于他的问题线索,经过分析找准了突破口。甘荣坤成为了在政法系统教育整顿中第一个落马的省部级干部,此后又有多名政法系统领导干部相继被查。
明目张胆收钱索贿 这个拆迁所所长将权力用到“极致”
泗县位于安徽省东北部,近几年县城建设高速发展,有不少老旧城区、棚户区陆续搬迁改造。安徽省泗县拆迁事务六所的所长王红卫,副所长张松、马成齐,档案管理员端晓伟等四人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在四人当中,拆迁六所原所长王红卫情节最为严重。从2016年担任所长以来,他收受近80人的好处,总金额达260多万元。
拆迁所所长看似是个小官,但权力变现的空间却着实不小。王红卫权钱交易的手段五花八门,包括违规分户、违规更名、虚增面积、将违建算成合法面积、多算装潢附属物补偿等。他不仅接受请托收钱,还主动开口索贿。
王红卫根据办事大小,明目张胆收钱,从几千块到十来万不等,还收受大量礼品,烟酒茶、土特产、服装、购物卡,一概来者不拒。对群众的合法权益、合理诉求,他同样吃拿卡要,将手中权力用到了极致,让一些群众深感愤怒。
拆迁六所出现腐败窝案,王红卫作为“一把手”,不仅带头贪腐,还带坏了下属。两名副所长中,张松在王红卫治下深感如鱼得水,几年下来收受财物上百万元。马成齐则有所不同,起初并不想越界。到2019年,马成齐经不住诱惑开始收受财物,堤坝一旦开了口子,就一溃千里,最终他受贿金额超过50万元。
档案管理员端晓伟则是2017年大学毕业进入拆迁六所工作。一到单位,王红卫就布置他改档案、做手脚,刚出校门的端晓伟心情十分复杂。王红卫布置端晓伟违规办事的时候,也主动会分给他好处费,不断给他灌输贪腐经。时间一长,端晓伟也渐渐在诱惑面前败下阵来,开始和王红卫同流合污。
2021年6月,王红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其余三人也分别受到相应的纪法处理。泗县纪委监委向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县财政局、审计局共发出四份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在全县公布该案的查处情况,推动纠正征地拆迁领域的歪风邪气。
为借新债不断“围猎” 这场金融反腐风暴涉案人员达168名
近年来,一场地方金融领域的反腐风暴震动山西,最终有122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其中,涉案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12人,涉案金额1亿元以上的8人。这场地方金融领域反腐风暴的启动,源于不法企业“德御系”引发的金融风险事件。
“德御系”的实际控制人是田文军,旗下的少量实体产业实质上只是幌子,真正的逐利模式,就是违规从金融机构套出钱来,再投入资本市场运作。多年来,“德御系”从山西省多家农信社、城商行等金融机构违规融资贷款达两千多亿元。2017年,“德御系”长期违规圈钱被戳破,资金链断裂,带来地方重大金融风险积聚。
造假是“德御系”的一大法宝,它设有一个所谓的技术处,这里炮制的假公章就有上千枚,从这里查获的伪造文书材料竟重达十几吨。与造假配套使用的另一个法宝就是围猎。当银行主要负责人已经成了被金钱俘获的猎物,自然就不会去捅破“德御系”虚假的“窗户纸”。
2017年,省联社开发了一套资金运营管理系统,要求全省资金业务流转、审批都必须通过该系统办理。大数额、高风险业务必须经省级把关。“德御系”的一些违规业务,是无法通过系统关口的,于是,他们把手握该系统闸门主管权的史琴芬锁定为又一个围猎目标。
山西省联社资金营运中心原主任史琴芬:田文军他就说起来,孩子毕业了吗?找到工作了没?我说还没,他说去我上市公司去工作去吧,他说我们公司每年都会有引进人才,会有一些解决北京户口的这个名额,我说那就先去你那,去他那确实给孩子解决了户口。
史琴芬“投桃报李”,为田文军打开了系统的后门。经她批准,开放系统端口,改写业务数据,帮助“德御系”关联企业完成续作和新增资金业务71笔,金额高达264亿余元,造成债务违约金额达68亿余元。
城市商业银行也是“德御系”违规融资导致金融风险积累的重灾区,原阳泉市商业银行就是典型。该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首明先后收受田文军贿赂6000万元,原党委副书记、行长赵建涛更是田文军培植的代理人。
2016年,时任副行长的赵建涛准备竞聘行长,提出需要花钱“打点”,田文军当即表示鼎力支持。各遂心愿的李首明和赵建涛,共同为田文军打开了资金的闸门,先后为“德御系”关联企业累计违规融资上百亿元。
专案组历时15个月,从金融机构到监管部门,查处涉案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所得总金额达27.89亿元,追缴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共计76.73亿元。
历史和现实反复告诫我们,腐败这个党执政的最大风险仍然存在,反腐败容不得任何松懈。同腐败的较量就是一场殊死搏斗,只能进、绝不能退,只能赢、绝不能输,必须始终保持正视问题的勇气和刀刃向内的坚定,坚决割除毒瘤、清除毒源、肃清流毒,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嗜赌成瘾、干预司法!甘荣坤腐败细节披露
明目张胆收钱索贿 这个拆迁所所长将权力用到“极致”
为借新债不断“围猎” 这场金融反腐风暴涉案人员达168名......
上班第一天就摔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阅读提示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试工期”“试岗期”以及“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等,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建议用人单位在“社保空档期”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第一天就摔伤,公司要不要赔?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最终,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综合来看,在“倾斜保护原则”下,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他和公司提前约定,工资按天发放。没想到上班第一天,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不慎摔伤了右手。后经工伤鉴定,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老杨觉得很倒霉。事发后,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但未达成一致。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老杨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法院认为,因老杨是临时工,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因此,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符合相关规定,应予认可。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理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办案法官表示。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公正原则前提下,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
同样事发湖南,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刘某虽仅工作一天,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也属工伤。2017年,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电子厂认为,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就没工伤一说;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
但法院最终认定,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小陈发生工伤,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且回家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答案是:也算。同样是2017年的事: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入职第一天,王某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料当天下午,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
吕帅告诉记者,无论劳动者是“上班第一天”或是“未转正”,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实践中,为了相互了解、选择,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培训期”“试工期”“试岗期”等期限。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企业便以“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为由,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对工伤待遇没影响。”
此外,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或当月入职、下月办理社保登记。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当月入职、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但殊不知,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2020年10月,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社保空档期’的事件。”吕帅建议,在“社保空档期”,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他同时提醒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报记者 王鑫 方大丰 本报通讯员 刘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