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商洛·中国康养之都”全国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全面展示商洛生态之美、景色之美、乡村之美、文化之美、发展之美,持续唱响“22℃商洛·中国康养之都”品牌,聚力打造“一都四区”,拟举办“22℃商洛·中国康养之都”全国摄影大赛。
一、主办承办
1.主办单位:商洛市文化和旅游局
2.承办单位:人民摄影报社
3.协办单位:商洛市摄影家协会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
4.支持媒体:人民摄影网、光明网光明图片事业部、经济日报中经视觉、中国新闻图片网、工家视界、中国摄影网、视觉中国500PX等媒体。
二、活动主题
相约22℃商洛 聚焦中国康养之都
三、征稿时间
2022年9月30日—2023年6月30日
四、奖项设置
奖项共计9万元
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0元,证书一件;
二等奖5名,奖金各5000元,证书一件;
三等奖10名,奖金各2000元,证书一件;
优秀奖50名,奖金各500元,证书一件;
备注:奖金均为税前,作者需开票、提供原图、原创声明、授权使用书领取奖金,商洛市文化和旅游局对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如若存在侵权等行为由作者承担所有责任。
五、征稿细则
1.本届大赛以“相约22℃商洛 聚焦中国康养之都”为主题,主要征集反映商洛生态之美、景色之美、乡村之美、文化之美、发展之美的优秀摄影作品,作品必须为拍摄商洛市境内画面,形式风格不限,拍摄时间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6-10幅),投稿数量不限,彩色照片。
2.参赛作品必须是投稿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保证作品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3.参赛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调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
4.所有投稿作品严禁利用任何技术方法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或局部影像。凡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5.对于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6.本届“22℃商洛 中国康养之都”摄影大赛评选结果将在人民摄影网(www.51peoplephoto.com)公示,为期一周。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受理实名举报。最终结果将在人民摄影报、人民摄影网公布。
7.作品获奖后,组委会将统一调取作品原始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对于获奖作品,组委会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且不再支付稿酬。
8.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评选委员会有权不予评选。组委会对本征稿启事及本届大赛的有关事项,具有最终解释权。
六、投稿方式
1.参赛作者登录人民摄影网(www.51peoplephoto.com)首页或微信公众平台(rmsyphoto),点击赛事频道进入“22℃商洛 中国康养之都”全国摄影大赛专区,根据页面提示,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参赛作品,并根据投稿页面要求,清楚填写作品标题、作者姓名、 每幅作品附简短文字说明。对于投稿作品,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活动网站的作品展示页中。
2.本次大赛只收电子文件,文件格式要求为JPEG,文件需在3M以内(获奖后组委会调取原片,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交者,会被视为自动放弃此奖项)。
3.每幅图片须有唯一的标题,不接受“未标题”或“无题”作品,组照中的所有图片均须有唯一标题。不允许在图片上出现标题和作者的任何信息,也不允许在作品标题中出现作者名字等相关身份信息。
《巡检村花海》
《天竺山景区》
《金丝峡景区》
《江山如画》叶书有 摄
《江山村》
《牛背梁景区》
《柞水朱家湾》
《塔云山景区》
商洛,地处秦岭东段南麓、陕鄂豫三省结合部,因境内商山、洛水而得名。2002年撤地设市,辖商州、洛南、丹凤、商南、山阳、镇安、柞水1区6县及商洛高新区,常住人口204万人,总面积1.93万平方公里。商洛是连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属国家级关中平原城市群城市和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先后获得“中国特色魅力城市”“中国气候康养之都”“国家森林城市”“中国最佳康养休闲旅游市”和首个“陕西省森林旅游示范市”等称号。
商洛区位交通优越。商洛是陕西的东南门户,是西北连接华东、华中的主通道,西邻古都西安,东连南阳盆地,北接八百里秦川,南镶汉江平原,沪陕、福银、包茂三条高速公路、312国道以及宁西、西康铁路贯穿全境,西武高铁和西渝高铁商洛段已经开工,商洛将全面融入西安半小时经济圈,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充满了加快发展的生机与活力。
商洛生态环境优美。商洛全境位于秦岭腹地,地跨长江、黄河两大流域,位于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地带,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区。商洛森林覆盖率69.56%,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倍多;空气中每立方厘米负氧离子高达2万个以上,是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清新空气标准的20倍左右。商洛境内自然景观独特,秦雄楚秀汇于一身,有3A级以上景区46家、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5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7个,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入选全国典型案例,被称为“北京的清泉、西安的氧吧、养生的天堂、秦岭的乐园”。
商洛自然资源富集。商洛地处秦岭东西构造带,成矿地质条件好,是金属和非金属资源的宝库,已探明并列入陕西省2006年储量表的矿产有46种108处,潜在价值超万亿元,其中大型矿藏35个,钒、钼、铁、钛、金、石墨、萤石等矿种优势特别明显。商洛有适生中药材1119种,列入国家“中草药”资源调查表的286种,是西北地区中药材最佳适生区,丹参、连翘、桔梗、五味子、黄芩等“五大商药”闻名全国,自古就有“秦岭无闲草,商山多灵药”之赞誉。核桃、板栗、茶叶等农林特产量大质优,有“中国核桃之都”“中国板栗之乡”“北方茶叶之乡”的美称。
商洛历史人文深厚。商洛旧石器时代就有先民活动,公元257年设上洛郡,历史上曾是夏禹治水、仓颉造字、商鞅封邑、“四皓”隐居、闯王屯兵的地方。商洛也是红色的土地,作为鄂豫陕革命根据地的中心区域,刘志丹、刘伯承、徐向前、李先念、王震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先后在此浴血奋战。商洛文化积淀深厚,李白、白居易等诗文大家在商洛留下了大量不朽篇章和美妙传说。商洛花鼓列入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屠夫状元》《六斤县长》《带灯》《情怀》等优秀剧目享誉全国,是全国知名的“戏剧之乡”“文化绿洲”,商洛也是当代著名作家贾平凹、陈彦的故乡,成功创建为“中国文化经济活力城市”。
【光明论坛】激活数据潜能 建设数字中国******
【光明论坛】
作者:支振锋(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日益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围绕如何建立和健全关于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提出了全面系统的意见,为做好数据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也为激活数据潜能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作出了有力的制度安排。
数据是映射大千世界的符码,数据中自有大千世界。宇宙星空、山川河流、鸟兽虫鱼、人类行为、国家治理、社会百态……万物皆产生数据,万物皆可被数据化。自人类社会产生起,数据就承载着人类对自然万物、生产生活的记录和表达。从传统数据到网络数据,从“小数据”到“大数据”,数据日益成为理解万事万物最微观、最奇妙的元素。在信息化发展新阶段,数据爆发增长、海量集聚,量的累积逐渐引发质的飞跃。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内,大数据技术使数量巨大、来源分散的图像、声音、文件等非结构化数据得以被广泛搜集、存储、利用,使分析、预测、捕捉隐藏在自然万物和人类社会的深层逻辑成为可能,人类认知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得到极大提升。
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数据原是伴随自然与人类而产生的寻常事物,但数字技术为其赋予了无尽潜能。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数据已成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性资源,并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通过数据,可以更好地理解自然和社会的运行规律,推动生产力发展,优化生产关系,丰富人类生活,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但数据并非自在之物,而是人类协作与互动的结果。数据不仅承载着个人、市场主体与国家的大量信息,关系到公民个体人格权益、市场主体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还呈现出不同于传统知识产权的全新特点。如何既鼓励数据的充分流通利用,又通过制度设计进行科学合理的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就成为信息时代制度创新的重大课题。
数据相关权益配置,是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作为世界第二数据大国,我国深刻认识到大数据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动力、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新机遇、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径所具有的战略意义。2021年公布实施的《数据安全法》明确提出“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但数据流通利用除供需双方外,还涉及协助数据产品开发的第三方服务商,情形复杂、链条悠长、风险突出。为推进数据合法合规交易,我国多年来一直在探索数据交易所建设。在此背景下,此次意见提出探索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结构性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推动建立企业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是对数据相关权益合理配置这个世界性难题的创新性开拓。
促进数据流通和交易是数据基础制度的核心。数据交易是新业态,也带来新问题。由于数据的无形性和可复制性,除了不易计量、难于定价且合规评估复杂外,交易一旦达成,无论是买方发现“货不对版”,还是卖方认为数据已被使用,都“无法退货”。如何确保数据需求方接收到的数据来源合法合规,数据提供方交易后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决定着数据制度体系的成败。此次意见尝试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试图建立数据来源可确认、使用范围可界定、流通过程可追溯、安全风险可防范的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必将推动鼓励数据流通利用的制度创新。
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是数据基础制度的重点。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数据要素不断创造新的价值,也不断产生利益纷争。针对数据收益分配问题,此次意见既坚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健全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强化基于数据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激励导向,平衡兼顾数据内容采集、加工、流通、应用等不同环节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也努力做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强调完善数据要素收益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让全体人民更好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数据二十条”的出台和落地实施,有利于从历史和全局维度深刻认识数据要素的战略价值,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塑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4日 02版)